
山東省文化廳 山東省教育廳
關于實施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
研習培訓計劃的通知
各市文廣新局、教育局,各高等學校:
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大力弘揚齊魯優(yōu)秀傳統文化,提高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水平,增強傳承活力,根據工作部署,我省將實施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習培訓計劃(以下簡稱研習培訓計劃),委托有關本科高校、職業(yè)院校、設計企業(yè)等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的研習培訓。該計劃將從傳統工藝傳承人群入手,逐步擴展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各領域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培訓目的
研習培訓計劃著眼于“強基礎、增學養(yǎng)、拓眼界”,幫助非遺傳承人群提高文化藝術素養(yǎng)、審美能力、創(chuàng)新能力,在秉承傳統、不失其本的基礎上,提高傳統工藝的設計、制作水平,促進傳統工藝走進現代生活,促進現代設計走進傳統工藝,促進就業(yè)增收。該計劃對于加強中華優(yōu)秀傳統文化教育、更好發(fā)揮文化傳承創(chuàng)新功能、服務經濟社會發(fā)展具有積極作用。
二、培訓對象
根據不同培訓對象,研習培訓計劃分為研習和普及培訓兩個層次:
(一)研習
組織中青年傳承人進入學校工作室、實驗室及設計企業(yè)研究學習,通過手工實踐與設計、學術、高新技術的跨界交流,開拓眼界,互汲營養(yǎng),解決非遺保護傳承中的瓶頸問題。
(二)普及培訓
委托相關本科高校、職業(yè)院校對傳統工藝項目學徒或從業(yè)者進行普及培訓,提高其文化素養(yǎng)、學習和領悟能力,提高傳統工藝的審美水平和實用程度。普及培訓采取本市培訓與異地培訓相結合的方式,各市文廣新局在組織學員市內培訓的同時,可集中組織部分學員進行異地培訓。
三、時間和規(guī)模
研習、普及培訓總時長1個月左右,具體時間由各參與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,每年組織1—2期。
研習每期不超過10名學員,普及培訓班每期30-50名學員,要爭取經過各級各地共同努力,用5年時間,全省培訓1萬人次。
四、課程要求
各參與單位應充分發(fā)揮相關學科專業(yè)優(yōu)勢,構建“通識課 專業(yè)課 參觀交流 實踐”的教育教學體系,完善課堂教學、實踐訓練、考察觀摩、交流研討、作品展示的培訓模式。課程安排要充分考慮受訓人群的實際情況,因人因事施教,堅持問題導向、作品導向,堅持案例教學,保證通俗易懂。專業(yè)課程要把握好非遺自身的傳承發(fā)展規(guī)律,尊重文化多樣性,尊重地方和民族文化。
五、實施機制
建立分級負責機制。省文化廳、省教育廳統籌開展研習培訓計劃,制定實施方案,在全省范圍內遴選本科高校、職業(yè)院校和設計企業(yè)等單位,由省文化廳撥付研習和普及培訓經費。在具體實施上,研習和跨市的普及培訓由省文化廳牽頭組織管理;其他普及培訓由各市文廣新局牽頭組織管理。省文化廳、省教育廳將不定期對各本科高校、職業(yè)院校和設計企業(yè)研習、普及培訓工作進展情況組織交流。
各市文廣新局、教育局應根據通知精神,制定本市的非遺傳承人群培訓計劃,并報省文化廳和教育廳備案。各市文廣新局應爭取本級財政支持,將培訓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。
六、工作步驟
(一)組織推薦
省文化廳、省教育廳印發(fā)通知,部署推薦符合條件的本科高校、職業(yè)院校和設計企業(yè)等單位。推薦材料應包括各單位基本情況及初步的工作思路。
(二)遴選單位
省文化廳、省教育廳在各地、各校推薦基礎上,按年度遴選研習培訓單位。2016年度計劃遴選2-3所本科高校、職業(yè)院?;蛟O計企業(yè)作為試點,以后逐步推開。
(三)審核方案
各參與單位根據培訓要求,制定各期培訓班的詳細培訓方案,研習方案由省文化廳審核;普及培訓方案由各市文廣新局審核后報省文化廳備案,其中跨市的普及培訓方案由省文化廳會同相關市文廣新局審核。
(四)組織招生
省文化廳和各市文廣新局根據培訓方案印發(fā)通知,組織報名。各培訓班原則上采取定向招生的方式,其中研習面向全省招生;普及培訓主要面向本市招生。在遴選學員時,要向省定貧困村傾斜。
(五)實施培訓
各參與單位按照培訓方案組織實施研習、普及培訓工作。期間,各地要跟蹤了解培訓情況,做好媒體宣傳工作。結束時,參與單位應考核培訓效果,總結交流培訓經驗,頒發(fā)結業(yè)證書,適時舉辦學員成果展示活動。
(六)頒牌命名
省文化廳、省教育廳將在各地推薦基礎上,對研習、普及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,授予“山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培訓基地”稱號并授牌。省文化廳、省教育廳將另行制定管理辦法,實行動態(tài)管理。
七、有關要求及材料報送
(一)有關要求
各市文廣新局應盡快組織開展區(qū)域內傳承人群的摸底調查,了解其數量、分布范圍和培訓需求。在調查基礎上,各市文廣新局會同市教育局按照推薦條件(見附件1),分別推薦1—2所轄屬高校、職業(yè)院校和1家設計企業(yè)參與2016年度研習培訓計劃。
(二)報送材料
1.推薦公文(省屬高校的推薦公文由學校出具,其他單位的推薦公文由其所在市文廣新局、教育局聯合出具);
2.附件2、3、4;
(三)報送形式
1.報送材料一式2份,加蓋公章后,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分別寄至:
(1)山東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(濟南市和平路59號,郵編250013),楊樂(收)。
聯系電話:0531-86568835
電子郵箱:sdsfyc@163.com
(2)山東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、職業(yè)教育處(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,郵編250011)。
本科高校請將材料報送至高等教育處,仇寶艷(收)。
聯系電話:0531-81916019
郵箱:sdgjc1109@163.com
省屬高職院校、各市教育局請將材料報送至職業(yè)教育處,王志剛(收)。
電話:0531-81916538
郵箱:sdedu_zcj@126.com
2、報送材料的PDF版、WORD版分別發(fā)送到以上指定郵箱。
附件:1. 推薦條件
2. 推薦匯總表
3. 推薦表
4. 工作思路(模板)(2016年度)
山東省文化廳 山東省教育廳
2016年4月26日
附件1
推薦條件
一、高校
(一)具有較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、研究和教學基礎;
(二)已設立傳統美術、傳統技藝、傳統醫(yī)藥類相關專業(yè);
(三)具有安排學員在校內食宿的能力;
(四)有開展研習培訓工作的積極性。
二、設計企業(yè)
(一)工藝美術、文化創(chuàng)意領域的大中型設計、制作企業(yè);
(二)有開展研習工作的實踐場所;
(三)有開展研習工作的積極性。
附件2
推薦匯總表(省屬高校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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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單位名稱 |
參與類型 (研習或培訓) |
擬培訓方向 |
2016年度培訓期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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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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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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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報單位:
年 月 日
推薦匯總表(其他單位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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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單位名稱 |
參與類型 (研習或培訓) |
擬培訓方向 |
2016年度培訓期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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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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